机动车灯光使用有误解!正确了解依法使用灯光的方法
作为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行驶的过程中,正确使用灯光不仅可以有效提高行车安全,还可以有效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但是,有一些关于机动车灯光的使用的法律规定容易被驾驶员误解,下面就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远光灯和近光灯的使用是有规定的。在非城市道路上行驶,或者当遇到没有交通信号灯或标线管辖的路口时,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必须确保不照射对向来车的驾驶员,否则会触犯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必须使用近光灯,禁止使用远光灯。此外,在照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若使用直接倒车灯或闪光警告灯在道路上行驶也是违法的。
其次,行车中发现迎面来车时需及时转换灯光。当接近迎面车辆时,应当主动使用近光灯,防止迎面司机因为视线被远光灯照射而产生不适感,事故随之发生。如果车辆后方有后车,应避免鸣笛和频繁切换远近光灯,以免影响后车和行人的行驶安全。
最后,机动车需要在特定情况下使用示廓灯、制动灯和信号灯,保证行驶安全。示廓灯在晚间或昏暗天气或视线不良的道路上行驶时必须点亮;刹车时必须点亮制动灯;信号灯则是在左右转向或变道时使用。
总之,了解机动车灯光在使用中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是保证自身和他人行车安全的必要条件。只有严格依照规定使用,才能避免因违反交通规定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