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牌使用时间分为15天、30天、90天,具体分为:1、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号牌,最长能用15天;2、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号牌,最长可使用30天;3、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临时车牌最长可使用90天。
无论是在本行政辖区内行驶还是跨行政区行驶的两种临时牌照最多都只能申领3次,也就是说本行政辖区内临时牌照最长可使用45天,跨行政辖区临时牌照最长可使用90天。
对于临牌已经过期或者超过申领次数的,车主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车牌,还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主需要注意自己的牌照是否过期,另外已拿到正式号牌就不可以再使用临时牌照上路了,否则会被扣分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