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驾校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一、公交驾校考试道路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道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用于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合交通道路,汽车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60辆;
2、考试路段起点和终点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每公里设置里程标志;
3、应当具有平面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以及人行横道、注意行人、注意儿童、减速让行、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
其他准驾车型的科目三考试可以在场地道路上进行。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山区、涵洞、隧道等特点的科目三考试道路条件。
二、公交驾校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1、考试内容
1) 在道路上驾 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3) 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4) 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5) 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6) 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2、考试项目
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
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3、合格标准
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 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 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